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,中央政法委、司法部同意,教育部核准备案,海南省唯一一所以政法专业为主、兼顾其他专业类别的多学科公办高等职业学院。2008年,学院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试点评估。
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,校园占地218亩,校舍面积9.2万平方米,建有第一教学大楼、第二教学楼、综合图书大楼、培训中心大楼、学生公寓楼和电脑室、语音室、多媒体教室、警体训练中心、搏击训练场、模拟法庭、预审室、心理咨询室、障碍跑道等校内实习实训场所,并在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、派出所、律师事务所、监狱、劳教所等单位建立了3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。
学院设有应用法律系、政法管理系、公共安全系、信息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、社科部等六个教学系部,开设法律事务、法律文秘、书记官、司法警务、司法会计、刑事执行、交通管理、治安管理、司法信息技术、安全防范技术等18个专业(含专业方向),现有在校学生3747名。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专兼职教师队伍,其中副高以上职称30余人,“双师”素质教师80余人,并从全省政法系统和相关行业聘请了150多名行业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。近年来,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8项。
学院以就业为导向,立足政法,面向社会,服务基层,紧紧依托行业,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两翼并重,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核心,加强专业建设,深化课程改革,走产学合作办学道路,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海南法律人才培养、培训基地,为我省政法部门基层单位和其他涉法部门的辅助性岗位培养应用型、技能型人才。我院毕业生在公安、监狱、交警、律师事务所、国家公务员等行政事业单位就业,进入涉法机关、公务员的就业人数占毕业生总数12.66%,2007年初次就业率达84.59%,2008年初次就业率85.68%,是海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。
学院是全省政法干部的培训基地、国家司法考试海南基地,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、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站,还设有全省鉴定门类最全的司法鉴定中心,为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与服务。
学院坚持“育人为本,德育为先”, 以学生法律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,按照警务化模式对学生进行管理、教育、训练,培养学生严格的纪律观念、严谨的作风、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自理、自律、自治能力。按照公安部颁发的民警体能达标要求,配备军事教官、专职教师对学生进行警体技能训练与体能锻炼。我院学生在国际国内各类教学、文体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,在省内职业院校名列前茅。
学院注重学生个性发展,重视校园文化建设,重视做好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工作。“名师论坛”、“博士论坛”、“读书节”、“法律文化节”使学生开阔视野,增长才智;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海南省奖学金、学院奖学金、“方冰奖学金”、“浙江商会奖学金”等,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;学院勤工助学基金、“京润助学金”、“浙江商会·佳元助学金”等,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目前,学院奖助学金发放比例占学生人数的57%。
经过积极探索和不懈的努力,学院已逐步形成集高职学历教育与行业培训为一体的办学格局,初步形成了法律类高职教育特色,得到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肯定和好评。学院继往开来,改革创新,正朝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、塑造特色品牌、追求卓越发展的目标不断努力。
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从事政法工作,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的莘莘学子报考我院。